司法行政部门在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服务中的角色与定位
利用法律的手段来处理社会各界的纠纷矛盾、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障政府决策的科学是我国依法行政的意义。近年来频繁出现的“征地、拆迁”问题,“农民法律服务”问题,“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问题,“群众信访”问题,以及近期提出的“人民调解”问题,这些新的法律问题再加上政府决策咨询、规章制度起草论证、重大投资、行政诉讼等传统的法律问题,使得政府法律服务需求极大地增加。政府部门法制部门以及律师无偿、零散提供法律服务与政府法律服务需求存在极大的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构建规范化、制度化的,政府向外界有偿购买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同时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作用,建立一整套律师参与法律服务的有效机制,规范其准入、运行、监督等机制。如果实施有效,将有利于党群关系、政群关系,极大地减轻政府执政压力。
司法行政部门 律师 法律服务 角色定位
严亮奇
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34-242
2011-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