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英国对传统草药上市的申请与审批要求

  《欧盟传统草药指令》第2条明确规定“欧盟各成员国应在2005年10月30日以前,制订本国的具体实施措施,以符合本指令的要求,并将具体的实施措施告知欧盟委员会”。英国药品与保健品管理局对贯彻实施指令非常重视,及时制订了本国的“传统草药登记方案”,对如何贯彻实施《欧盟传统草药指令》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文阐述了英国传统草药上市申请与审批的基本要求。

英国 传统草药 上市申请 质量管理

樊红雨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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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2008年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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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277

2009-0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