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地方财经类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以及模式设计

  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目标指引下,根据高素质、高质量应用性法律人才目标要求,地方财经类院校应当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设计等方面充分体现财经类学科专业优势与特色,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区域特点、行业特色的高水平法律人才。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方面,要按照“分类培养”的原则,遵照“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要求,基于多科性财经大学的学科专业结构,结合学分制管理模式相关制度与措施,适度引入经济管理类教育教学资源,帮助学生形成个性化知识方向与特色。在人才培养模式设计方面,核心任务是:不断进行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方法、教学技术与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建立和形成与基层司法、执法机关以及中小型企业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信息交流和人才培养的合作与联动机制;初步形成新时期卓越法律人才评价指标体系,保障和提高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质量。

法律人才 财经类院校 培养目标 培养模式

石旭斋 张卫彬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际法教学部

国内会议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十二五’规划与法学教育发展战略”论坛

上海

中文

178-184

2011-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