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现实:中国法学教育专业结构调整的反思
中国自恢复高考、改革开放以来,法学教育专业经历了一个从热门到过剩的急剧转变,从社会急需专业到“部控专业”,再到“红牌专业”,法学专业在社会上的声望出现了巨大的落差。清末民初也曾出现过法政教育过度发展或畸形发展的情况,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历史教训,而民国初年对法政专业进行的调控,可以为当今调整法学专业教育结构提供历史借鉴。当今法学专业急剧增加的过程,也就是一个自我贬值的过程。法学教育专业结构调整的办法,一是减少法学教育专科层次的招生数量,并逐步走向取消;二是制订一个法学教育统筹发展的规划。
法学专业 法学教育 红牌专业 结构调整
宋方青
厦门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十二五’规划与法学教育发展战略”论坛
上海
中文
390-401
2011-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