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别信用卡诈骗案”的司法认定--以特殊关系所造成的“信用卡领用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为前提
现实中,因信用卡领用人和他人存在特殊关系而出现信用卡领用人和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信用卡诈骗案件。由于立法技术和法律解释两方面的原因,导致对该类案件的司法认定存在分歧。本文拟从法理、立法例、司法实务三个角度对该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助益于司法判断。
特殊类别 信用卡诈骗案 持卡人 司法认定
王菲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干部处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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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131
2011-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