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析新闻侵犯名誉权案件中媒体的核实义务

  本文所称的“新闻侵犯名誉权”,指新闻机构或从业人员通过新闻作品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根据各国的新闻职业道德准则及新闻实践经验,合理的核实义务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多源核实,尤其是向被批评报道当事人本人核实;不歪曲改变事实,不改动和摆拍新闻图片或视频;以及语言、文字、图片等书面核对准确。本文分别对每项义务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阐述。

新闻侵犯名誉权 媒体行为 核实义务

张鸿霞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

国内会议

2011年媒体侵权责任法律适用研讨会

北京

中文

175-183

2011-0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