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政府采购的监督机制

  我国于2003年1月起实施的《政府采购法》,将政府采购定义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文章简略介绍我国政府采购的历程,政府采购的利弊,并提出了解决府采购监督弊端的办法。<br>  

政府采购 采购历程 监督机制

冯继春 杨威

吉林省血液中心

国内会议

东北地区采供血机构输血技术组2009年会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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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362

2009-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