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在未成年犯矯治中的優勢、作用及其社會支援
家庭本身所固有的教育功能和亲子关系的特殊性,使其在未成年犯矫治中具有天然的优势和发挥作用的巨大空间。然而父母作为监护人自身的素质的缺陷和由于孩子犯罪而产生心理问题等成为家庭履行职责的障碍。本文建议在未成年犯矫治中,同时建立未成年犯监护人的社会支援系统,促进和监督监护人履行其职责,并对有困难的未成年犯家庭实行社会救助。
家庭教育 未成年犯 心理问题 社会支援
關穎
天津社會科學院
国内会议
台北
中文
87-98
2004-0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