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做好水保规划工作的思考

  新《水土保持法》把规划单独作为一章,就规划编制基础、原则、内容、分类、咨询、批准、实施、修订等做出明确规定,强化了水土保持规划的法律地位。贯彻落实新法要求,发挥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从夯实规划基础、明确规划分类、确定编制主体、优化规划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审批规划、适时修订规划和推进规划实施等八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水土保持编制工作,并提出了强化规划法律地位、加强规划管理、完善规划体系、健全规划制度,以推进水土保持规划工作的具体措施。<br>  

水土保持 规划管理 法律保障

乔殿新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北京 100053

国内会议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水土保持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2011年年会

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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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