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长三角港口合作及其制度保障

  长三角所在的江浙沪地区主要拥有36个沿海港口,213个内河港口。仅仅在长三角16所城市所属区域中就有十多个沿海港口和近百个内河港口。相比于环渤海地区港口群、东南沿海地区港口群、珠三角洲地区港口群以及西南沿海地区港口群,长三角地区的港口群是我国沿海港口中港口分布最为密集、吞吐量最大的港口群。区域内部港口之间的竞争固然存在,但走向合作是大势所趋。文章主要探讨了长三角港口合作的意义、模式、现状及其制度保障。

长江三角洲区域 港口合作 制度保障

陈婷婷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国内会议

第八届长三角法学论坛

浙江舟山

中文

52-55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