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视野下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法制保障研究
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谱写了舟山发展的新篇章。先行先试,建设舟山群岛新区业已成为刻不容缓的战略任务。随着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全面推进,先行先试必然要突破现行制度的局限实现制度创新,而这些制度创新的有效推行和巩固亟需法制的保障。本文立足舟山现状,探讨了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中的法制保障问题,以期能为舟山群岛新区的建设提供理论借鉴和实践参考。
舟山群岛新区 法制保障 先行先试
熊良敏
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国内会议
浙江舟山
中文
131-134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