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沿海经济带建设中滩涂和海域所有权、用权的征收补偿法律制度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滩涂和海域的规定比较简单、原则,导致在征收滩涂、海域甚至征收土地过程中产生大量的争议和纠纷,而这些争议又往往与补偿项目和补偿标准不明确、不合理有关。随着国家将沿海地区的开发与发展纳入国家战略,现行法律规范的不完善,已经明显不能适应沿海经济带建设过程中征收滩涂所有权、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需要。因此,需要尽快制定征收滩涂所有权、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具体补偿办法,特别是要明确具体的补偿项目和补偿标准,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减少争议和纠纷。为此,本文提出三点建议:1)应尽快修改相关法律与标准,科学、合理地界定并区分“滩涂”与“海域”,明确属性;2)对征收滩涂所有权、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及其补偿问题,特别是征收海域使用权的补偿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3)各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法律或行政法规中的原则性规定,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征收滩涂所有权、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具体补偿办法。

滩涂资源 海域 征收补偿 沿海经济带 法律法规

曹珊 林隐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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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