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参与型行政理论下的“三无”船舶规制

  社会的发展必然带来社会管理的创新,社会管理的创新导致行政模式的改革与民主法治的变革。自从有了政府至今,先后经历了“消极政府”时期、“积极政府”时期,到现在的“服务型政府”。与之相对应,政府的社会管理方式从国家与社会二分的国家行政逐渐向社会对公共职能参与的参与型行政。本文研究的重点是阐明在传统的国家行政模式下“三无”船舶的规制失灵,研究在参与型行政这种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形势下如何有效规制南京辖区内的“三无”船舶,包括制定合理的规制规制目标及有效的规制手段。

参与型行政 三无船舶 规制策略

牛元秀

南京海事局

国内会议

第八届长三角法学论坛

浙江舟山

中文

320-324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