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港无人提货时承运人的法律救济机制问题研究
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这一最重要的货物运输方式下,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无人提取货或收货人拒绝提取的现象屡见不鲜,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而鉴于种种原因,此时最大的受害者——承运人却往往难以得到充分的救济。这种现象在航运贸易往来频繁和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尤为明显,其在一定程度上挫伤船公司积极性的同时,无疑也给区域航运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为此,本文通过对目的港无人提货问题的系统分析,围绕法院、海关、公证机构等相关部门,以及船公司、托运人等相关当事方,试图寻求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机制。
目的港 无人提货 承运人 法律救济
陶冶
上海海事法院
国内会议
浙江舟山
中文
366-375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