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沿海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渎职犯罪预警管理初探

  2009年,国务院先后通过《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三个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在此前后,包括天津滨海新区、广西北部湾等海洋开发规划也相继通过了国务院的批复。从东北到西南,沿海开发的热度在不断不升,我国新一轮海洋经济正在悄然崛起。为更好地掌握沿海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渎职犯罪的特点、动态和反渎职犯罪工作的规律,把握工作主动权,建立反渎职犯罪预警机制,是有效防治渎职犯罪、积极推动沿海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新途径,也是检察机关服务沿海经济发展的具体体现。

沿海开发项目 渎职犯罪 预警管理 实施原则 设计指标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国内会议

第八届长三角法学论坛

浙江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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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426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