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大开发的利益导向法制准备与检察职能的发挥
沿海大开发最缺少的是投资,因此,必然通过政策法律的规范性引导,吸引国内外的资本。而市场经济社会中,资本的投向一方面具有趋利性,另一方面也有安全需求。对相关职能部门来说,做好沿海大开发的利益导向和法制准备,是其中的重要一环。作为检察机关也要结合检察职能的发挥,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做好有利于投资的法制建设工作,促进具有法治保障的安全投资环境,提供完善良好的法律服务。
沿海大开发 检察职能 法制准备 利益导向 投资安全
崔勇
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浙江舟山
中文
440-442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