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上海市公共场所依法控烟的探索与实践

  吸烟对人体所有器官均会产生损害,烟草已成为继高血压之后的第二号全球杀手。国际社会对烟草烟雾的危害已达成共识。2006年1月9日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简称《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明确要求缔约国于《公约》生效后5年内采取立法等手段实现全面禁烟。而据世界卫生组织(简称WHO)全球成人烟草调查结果显示,近三分之一的中国成年人(15岁及以上)吸烟,且有近八成中国人对吸烟危害不够了解。如何从控烟立法着手、切实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力度,成为我国社会各界尤其是控烟人士关注的话题。文章对上海市公共场所依法控烟的成功经验进行了总结探讨。

公共场所 控制吸烟行为 法律保障

李忠阳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 上海市爱卫会

国内会议

第15届全国控制吸烟学术研讨会

西安

中文

9-13

2011-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