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董必武法学思想对司法改革的启示
笔者认为,无论是司法职业化还是司法大众化,使人民群众满意应是我国司法改革追求的目标之一。结合董必武同志的法学思想,探讨了以下对司法改革的启发:1、司法工作与人民的切身利益相关,司法改革必须符合中国的国情;2、司法改革应以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标准;3、司法改革应注意提高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司法改革 人民利益 董必武 法学思想
骆艳青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国内会议
南昌
中文
482-489
2009-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