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谈董必武法学思想对司法改革的启示

  笔者认为,无论是司法职业化还是司法大众化,使人民群众满意应是我国司法改革追求的目标之一。结合董必武同志的法学思想,探讨了以下对司法改革的启发:1、司法工作与人民的切身利益相关,司法改革必须符合中国的国情;2、司法改革应以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标准;3、司法改革应注意提高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司法改革 人民利益 董必武 法学思想

骆艳青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09年年会

南昌

中文

482-489

2009-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