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欧洲跨国专利侵权诉讼中的管辖权
发达国家对专利权传统司法管辖的突破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与专利权有效性有关的诉讼仍旧属于一国的专属管辖。二是通过区域性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公约来促进跨国专利权司法管辖制度的变革,主要体现在专利侵权领域。三是通过认定发生在国外的专利侵权行为与本国存在联系从而对其行使司法管辖权。
专利权 国际侵权诉讼 司法管辖权 管辖权制度
丛雪莲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705-710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