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涉外审判中“专家意见”制度的完善
基于语言和法律知识的限制,法院常常不能亲自查明外国法的内容,实践中存在两种外国法专家意见,一种是当事人聘请的专家提供的法律意见,此种法律意见在性质上属于专家证言,适用有关的证据规则;另一种是法院指定专家出具的外国法专家意见,此种专家意见类似司法鉴定结论,但是又有所不同,后一种外国法专家意见具有中立性,不为当事人利益服务,较私人外国法专家意见更具有可信度。
涉外审判 法律查明 司法制度 证据规则
王葆莳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718-726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