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判决在新加坡的承认与执行
由于1999年生效的《中新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只涉及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和相互提供缔约双方有关民事和商事的法律及民事和商事诉讼方面司法实践的资料等方面的合作,未涉及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为此,本文专对外国法院判决在新加坡的承认与执行进行探讨。
国际民商事诉讼 外国判决 判决承认 登记判决 执行程序
欧福永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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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739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