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涉港澳民商事审判中的几个法律问题--兼论广东省司法实践之不足及克服

  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化和开放的不断扩大,内地与港、澳之间的民商事交流也日益频繁和深入,与此同时,“一国两制”导致的社会制度、法律制度和生活方式的差异,影响并阻碍着内地和港、澳之间经济交往与合作。本文拟结合广东省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着重探讨如何妥善解决内地与港澳之间民商事案件管辖权、法律适用及港澳法的查明等司法问题,以期为内地司法质量的提升及协调机制的建立提出管窥之见。

区际民商事案件 案件管辖权 法律适用 司法制度

王承志

中山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8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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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761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