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适用司法解释的悖论性现象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如果当事人以司法解释为依据提出仲裁请求或发表抗辩意见,仲裁庭在应当适用中国法律而相关法律未作具体规定的情形下,将无法回避是否应当适用相关司法解释的难题。针对此问题,作者对国际商事仲裁中适用司法解释的悖论性现象作一学理层面的透析,以期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国际商事仲裁 司法解释 法律适用 悖论性现象 仲裁制度

丁伟

上海市人大法制委、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华东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2008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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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845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