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仲裁协议与代位权诉讼

  作者认为即使在代位诉讼中,也不得不承认仲裁协议是有拘束力的,而且次债务人可以以此为由对抗债权人。文章提出了三种方法既认同仲裁协议的拘束力,又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均可以考虑选择。

仲裁协议 代位诉讼 法律效力 债权人 次债务人

严仁群

南京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8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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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999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