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国际交往互利说

  国际交往属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尤其国与国之间在法律上的交往,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对方国家的法律处理本国的涉外民商事关系,更是主权平等的两个国家在法律上的合作行为。本文介绍了国际交往互利说的提出背景、形成及外延,强调了其在冲突法的法律适用规则中的体现,主要表现为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确立、涉外物权关系、涉外知识产权关系、涉外债权关系等内容,最后,简述了国际交往互利说的历史渊源及价值。

国际私法 冲突法 法律适用 利益平衡 国际交往

余先予

国内会议

2008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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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