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比较法对国际私法的意义--以国际私法的适用、研究和法典编纂为视角

  当一个案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的法律体系都有联系时,在决定适用某外国法律体系之前,法官往往需要将此外国法律体系与彼外国法律体系进行比较,包括实体法的比较和冲突法的比较,因此产生了转致与反致原则,本文从不同法系、方法、比较国际私法学派、海牙国际法学院角度探讨了比较法对研究国际私法的意义,最后基于国内和国际法典编纂说明了比较法对国际私法编纂的意义及对中国立法的启示。

国际私法 外国法律 比较法学 立法完善

陈卫佐

清华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8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

北京

中文

89-96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