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物之所在地法:国际物权关系的适当法

  国际私法中的物权关系同民法中的物权关系的根本区别在于它含有涉外因素或跨国因素,这就决定了国际私法中的物权问题的核心是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即涉外的或跨国的或国际的物权关系应受何种法律调整或规制的问题。本文讨论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沿革及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理论根据。

国际私法 物权关系 法律适用 属地法原则

吕岩峰

吉林大学法学院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2008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

北京

中文

272-276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