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涉外继承”法律适用条款的建议案

  本建议案是在我国现有立法以及我国关于国际私法立法的建议性文件(尤其是《中国国际私法示范法》(以下简称《示范法》)的基础上,结合有关国家立法和国际条约尤其是欧盟关于该问题的研究成果而提出的。关于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本建议案共设置了五个条文。第一条规定继承的法律适用,第二条规定遗嘱的法律适用,第三条规定共同遗嘱的法律适用,第四条规定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适用,第五条则规定遗产管理和转移的法律适用。

涉外继承 继承法 法律适用 立法建议

刘仁山 向在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8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

北京

中文

510-515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