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对著作权侵权归责原则的认识与思考

  著作权侵权的归责原则决定着侵权责任的构成,是侵权赔偿诉讼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是确定著作侵权责任之关键所在。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把过错责任原则作为著作权侵权的一般归责原则。这与著作权侵权的多样性、普遍性、高科技性等趋势不相适应。单一的一元归责原则明显地不利于保护著作权,导致著作权保护过弱。作为一项公共政策的制度设计,著作权保护制度应体现利益平衡原则,保护程度上应强弱适度。为此,著作权侵权的归责原则应采用较周延的二元归责体系,即著作权一般侵权行为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同时补充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著作权的特殊侵权行为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著作权法 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 法律体系

马永双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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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04

200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