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合同履行障碍法的历时性观察

  合同履行障碍论为理解合同法各个制度之间的联系提供了新的视角,为解决债法各部分之间的边缘性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以实现债权人的给付利益为目标,现代合同法律关系表现出明显的有机性和程序性特征。合同义务从缔约接触开始,经过给付阶段,迈向合同终止后的给付利益维持阶段,与这一过程相适应,合同履行障碍法在时间上的扩张成为必然。

合同法 合同履行障碍 合同义务 违约责任 赔偿制度

蔡养军

扬州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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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49

200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