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集体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被泛化的根源与化解路径探析

  集体土地所有权产生的背景基础与社会功能定位是导致我国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被泛化的深层原因:现行法律规定的内在冲突是导致我国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被泛化的法律根源;现行财税体制及征地制度与供地制度之间的巨大利益空间是导致我国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被泛化的现实根源;社会性质和传统经济体制是导致我国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被泛化的体制根源: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是导致我国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被泛化的直接原因;私权意识淡薄是影响我国土地征收范围的深层思想根源。集体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泛化的化解路径包括: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相结合,逐步缩小土地的征收范围;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切实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有效限制国家征地权;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抵制征地权过度使用等。

土地所有权 土地征收 公共利益 补偿制度

徐凤真

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

上海

中文

446-452

200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