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同到侵权:专家民事责任的性质
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不断社会化,私人生活的公共化趋势加强,掀起了一场蓬蓬勃勃的侵权法对合同法的扩张运动。专家民事责任的性质,从以合同为主导逐渐演变为以侵权为主导,正是这场扩张运动胜利的果实之一。这并非历史的偶然,而是专家的职业地位决定了,以侵权法的方式强制规定专家对社会公众负有忠于其职业的义务,有利于实现行业利益、公众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
专家民事责任 合同法 侵权法
蒋云蔚
复旦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330-339
200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