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民法的法典化
法典化是大陆法系民法发展的结构形式,是中国民法体系构造的制度基础。中国民法典的构造担负着特定的历史使命。中国民法的法典化,事实上走了一条从“形式追求”到“制度实现”的道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追求法典化中的结构与制度创新,但这并意味着功能与价值创新。对于中国民法的法典化,法学家、法官和司法与行政部门都扮演着特定的角色并起到特殊的作用,从而决定了一部民法典的特质与效用发挥。
中国民法 法典化 体系构建 制度创新
王利民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21-134
2010-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