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论澳门与内地食品安全法律冲突及其解决机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澳门与内地都发生了一些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及其法律规制广泛关注。适应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要求,内地于2009年修订并公布了全新的《食品安全法》,随后又颁布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澳门也建立了食品安全法例,包括食品标签法例及其修订案、消费者保护法例及其修订案等。“一国两制”的格局决定了内地与澳门之间在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方面必然存在某些冲突。这就要求必须从理论和实务层面上,特别是在食品安全标准、政府监管、公众参与、冲突解决机制等重点方面加以研究解决。

食品安全法 法律冲突 冲突消解 政府监管 公众参与

谢伟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1年(首届)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

北京

中文

408-411

2011-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