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品安全法》中的企业标准--对《食品安全法》第25条注释与评论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安全法》25条对其作了原则规定。笔者从法解释学、规制经济的视角出发,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性质、适用范围、制定的激励及备案制度等方面进行法条的解读与评论,旨在理清《食品安全法》与《标准化法》存在的隐匿冲突。为了防止这种隐匿的冲突转化为公开的矛盾和制度碰撞,本文建议国务院在制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时对此予以补救。
《食品安全法》 企业标准 备案制度 规制经济
王艳林 杨觅玫 韩丹丹
中国计量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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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504
2011-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