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抽签作为保障食品委托检验公正性的新思路

食品检验机构作为接受社会公众委托的非营利组织,应当就检验结果对社会负责。如何保障食品检验机构不为送检企业所俘获,真正成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是本文所关注的。本文试图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食品生产企业抽签决定食品检验机构的做法作为保障食品委托检验公正性的新思路,并分别从理论和实践层面给出了论证。
食品委托检验 食品检验机构 抽签制度 公正性 行业协会
梁琰琰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536-543
2011-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