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之不足及其完善
高效合理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事关公民生命保全、身体健康的基本要求,是关系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条件。食品安全法律规范以惩治食品违法行为为手段,以规范监管职责为内容,以实现监管目标为目的,但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并未合理筹划和构建以食品安全为核心的规范内容,缺乏具体可行的食品监管原则,如整体性原则、可追溯性原则、预防性原则、科学原则、风险性原则等。针对中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不足,应构建合理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对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具有重要作用。
食品安全 监管制度 缺陷分析 制度完善
丁国峰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560-566
2011-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