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风险评估的行政法治问题--以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为例

  本文从食品安全领域入手,以面粉增白剂为例,对风险评估的行政法治问题做了论述。风险评估大致上有两个环节:评估议程、优先次序的设置;评估工作本身。对风险评估的关注往往落在后者,认为其是科学事业,法律只需保证由权威专家进行评估即可。但是,科学、专家有其内生局限,应当基于同行监督原理,建立必要的信息公开、同行评审、异议监督制度。而评估议程、优先次序的设置,科学、专家的作用趋弱,价值偏好因素加强,更需要建立公私合作的风险监测网络、拓宽的风险评估建议渠道和风险评估议程设置的应责性。唯此,风险评估作为政府风险监管的一项重要活动,其科学性,公正性才能得到行政法治的保障。

食品安全 风险评估 行政法治 政府监管

沈岿

北京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1年(首届)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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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2011-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