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法律规制的唯科学主义倾向及其克服--基于风险社会理论的思考
民众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佑结果不信任主要是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法律规制的唯科学主义倾向造成的。科学知识在事实上“俘获”了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佑的相关法律规制,并将其锁入在这种被“俘获”的境地中,从而使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法律规制具有唯科学主义的倾向。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法律规制之所以体现出唯科学主义倾向,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还是在以传统工业社会中理解风险的方式来理解当下中国食品安全领域的风险问题。当下中国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再仅仅只是一种运用科学理性的活动,它也需要社会理性参与其中。
食品安全 风险评估 法律规制 理性主义
郑智航
山东大学法学院 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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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2
2011-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