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便利性”特征及对我国的启示
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需要将保护消费者利益、提振消费者信心作为核心,使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机制能及时的对消费者提供的信息做出反馈。在这方面,欧盟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制度通过机构设置、信息透明化建设、食品标准制定、消费者监督能力建设和对经营者强制性要求等,建构起以消费者为中心的“便利性”社会监督机制;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高于社会监督的环境下,欧盟的“便利性”监督机制对我国相关立法具有重要的启示。
食品安全 社会监督 机制创新
曾文革 肖峰
重庆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国际法 重庆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23-130
2011-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