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及其制度建构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基本生活必需品,近年来我国频频出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了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广大受害者受到严重侵害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和补偿,对社会稳定形成冲击。本文从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入手,剖析我国现行民事赔偿和责任保险等制度救济不力的状况,提出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制度在保护受害人方面发挥着高度的辅助和补偿作用,并对该制度在我国实践中的建构提出了初步建议,以期受害者能得到实质补偿,维护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故 赔偿制度 补偿基金 体系构建
孙晋 王菁
武汉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91-299
2011-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