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议征地补偿法律救济--土地裁判仲裁机构的建立

  征地拆迁引发的争议已成为当前社会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由此引发的暴力事件多是由于当事人不能获得便利、可靠和有效的法律救济。由于我国现行的征地纠纷解决途径,不论是行政还是司法方法都不能给予权利人一个合适的法律途径获得其合法的诉求。而西方国家不管采用的是单独的土地裁判制度还是通过法院进行最终裁决,由司法程序来决定补偿的数额是一个保证征收行为不侵害权利人权益的最终选择。要改变我国现有的对征地纠纷效果不佳的救济方式,在征地纠纷处理中引入行政救济和诉讼之外的法律程序,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建立专业的土地纠纷仲裁裁判机构,实行弱势群体的“零成本”法律维权,切实保障被征地拆迁者的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 经济补偿 土地裁判仲裁机构 法律救济

周超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二届国土资源法制与市场学术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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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