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产权位移理论及有关热点问题的解释
在土地产权理论界,存在许多热点乃至经典的问题:土地产权不清的问题,土地私有化问题,土地征用问题,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还是债权的问题,等等。笔者以为,这些问题长期争论不休的主要原因,是所运用的理论有问题。现有的产权理论主要来自于西方经济学和民法学,这些理论以研究私有财产为主。实际上,财产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只有私益性、没有公益性的财产;第二类是既有私益性、又有公益性的财产。这两类财产的产权关系是有本质区别的,但现有的产权理论研究基础是从第一类财产出发的,因此,不太适用于第二类财产。不幸的是,土地财产属于第二类财产,因此,应用现有的产权理论,必然无法解释许多的土地产权问题。本文在分析土地作为既有私益性、又有公益性财产的属性基础上,提出土地产权位移理论,然后,运用这一理论对土地的热点问题进行分析,试图使这些问题得到合理的解释。
土地财产 产权位移理论 征地机制 制度改革
张军连
中国农业大学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76-182
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