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认知及其规范--基于徐州法院实践的实证分析
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仅是法官自身的问题。问卷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缺乏信赖和信心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公众对法官自由裁量权没有足够的认识和了解。实务中,没有细化的法律适用规则导致同案不同判现象存在,而社会公众则更愿意追求相同的案件作出相同的判决,一旦司法作出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评判,人们就会无所适从,就会怀疑司法是否公正。通过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相关活动,可以提升社会公众对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认识,增加社会公众的参与感,同时法官也才能真正了解并回应直接受到判决影响的社会公众需求,特别是使法官充分重视利益受损一方的感受。与此同时,可以广泛出版和公布有关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实务资讯,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心。
民事法官 自由裁量权 司法公正 法律体系
李后龙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144-150
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