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司法解纷之难及其破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新起点。如何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责无旁贷,大有可为。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各种矛盾易发、多发、聚集,法院的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难度都很大。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实践中破解司法难题,是主动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形势、新任务,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在当前法律体系形成的历史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仅不是人民法院的份外事,而且为人民法院破解司法难题、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和良好契机。人民法院应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司法规律和社会管理规律,充分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积极的贡献。

人民法院 法律体系 审判制度 社会管理

魏新璋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1年理论研讨会

南京

中文

151-160

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