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建福宫事件谈“公物”视角下的文物建筑权利结构
公物是行政主体所直接管理的、用于维护与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财物,文物建筑属于公物。政府管理部门、私有文物所有人、普通民众在文物建筑上有不同的权利。从公物视角对其进行分析,明确文物建筑的权利结构,有利于文物建筑的保护和管理。
文物建筑 公共利益 权利结构 建筑保护
王红军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 200092
国内会议
兰州
中文
306-309
2011-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文物建筑 公共利益 权利结构 建筑保护
王红军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 200092
国内会议
兰州
中文
306-309
2011-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