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公共管理与服务领域中标准与法律的协调机制

  标准和法律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工具,将法律与标准有效结合可以为提升公共管理与服务能力提供支撑。本文通过对标准与法律基本属性和关系的分析,分析了标准与法律相互转换的可能性,结合公共管理与服务领域的相关案例,研究提出标准与法律的四种协调机制:即法律先行、标准支撑模式;标准先行、法律保障模式;法律与标准相互配合模式;法律直接引用标准模式。通过两者关系的协调发挥作用,共同促进社会发展,为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提升公共管理与服务水平提供指导。

公共管理 服务领域 标准 法律 协调机制

盛立新 黄屹

湖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国内会议

第八届中国标准化论坛

昆明

中文

138-142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