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协议不履行时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分析
和解和调解在大陆司法实践中广泛运用。和解和调解不仅是诉讼阶段的功能,强制执行实践中也大量存在通过和解协议实现债务履行的做法。本文分析了执行和解在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性质和效力进行了解释,分析了现行私法行为说下执行当事人的救济途径,最后对和解协议执行力取代原执行依据进行了设想。
和解协议 法院调解 民事执行 司法救济
卫彦明 张根大 黄金龙
中国法官协会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48-63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