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判决还是调解:民族地区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以法社会学与法经济学为视角

  纠纷及其解决成了法学、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共同研究对象。民族地区由于历史的原因,发展不平衡,民族性、乡土性、现代性共存并且相互交织。民族地区的民事纠纷,除了具备一般民事纠纷的特征外,还具有一些特殊性。研究并选择恰当的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方式,对于增强司法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性,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民事诉讼的目的理论分析出发,从法社会学和法经济学的视角,并根据广西地区的司法实践,对民族地区法院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做出选择。

调解制度 民事纠纷 纠纷解决方式 法学理论

戴红兵

中国法官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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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