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对接机制的探索--以珠海法院实践为范例

随着社会经济的长足发展,面对大量与日俱增、纷繁复杂的社会纠纷,传统的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不能充分应对,非诉讼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在世界各国逐渐兴起,方兴未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大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也十分迅速。但是,近年来,随着法制现代化与社会转型进程的加快,在诉讼案件数量逐年递增的情况下,以人民调解为主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纠纷解决能力却出现下降趋势,两者各有分工、良性互动的局面受到阻碍。因此,近年来大陆侧重从建立健全两者之间的衔接机制入手,构建大调解的工作格局,整合纠纷解决资源,以更好地发挥各种调解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本文试图以珠海法院的实践为例,总结诉调对接、诉调联动的成功经验,查找不足之处,探求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对接机制的发展方向。
民事纠纷 诉讼调解 法律机制 机制创新
万国营
中国法官协会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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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388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